舞臺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的發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的視覺環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將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眾的藝術創作。應該、系統的考慮人物和情節的空間造型,嚴謹地遵循造型規律,運用好手段。
專業用于舞臺演出的音響音質的評價標準有兩種,種是客觀標準,即儀器檢測標準;第二種是主觀評價標準。其中儀器檢測標準(即客觀標準)是明確的,主觀標準是因人而異的,因此首先客觀上要檢測出好的性能,才是好音箱和基礎,當然主觀評價應以“解析力好(音樂清析度高)”、“生動感強(音樂表現活潑)”、“結像力好(聲音凝聚力、定位好)”、“有空氣感(彈性好)”、“透明度高(高音穿透力好)”。
幻燈系統是在聚光燈具前再加一組物鏡使其投光成像。這種幻燈又可分為:①利用幻燈片成像的投景幻燈;②通過轉動的圓盤式鏈帶把云、水、火等活動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燈;③利用長焦距物鏡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燈;④橢球面凹鏡名為造型燈的燈具。
要想做好專業舞臺燈的配置,首先要了解舞臺燈具的常用光位。這是正確選用配置的一個重要環節。
1、面光:自觀眾頂部正面投向舞臺的光,主要作用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臺基本光鋪染。
2、耳光:位于臺口外兩側,斜投于舞臺的光,分為上下數層,主要輔助面光,加強面部照明,增加人物、景物的立體感。
3、柱光(又稱側光):自臺口內兩側投射的光,主要用于人物或景物的兩側面照明,增加立體感、輪廓感。
4、頂光:自舞臺上方投向舞臺的光,由前到后分為一排頂光、二排頂光、三排頂光……等,主要用于舞臺普遍照明,增強舞臺照度,并且有很多景物、道具的定點照射,主要靠頂光去解決。
5、逆光:自舞臺逆方向投射的光(如頂光、橋光等反向照射),可勾畫出人物、景稱的輪廓,增強立體感和透明感,也可作為特定光源。
6、橋光:在舞臺兩側天橋處投向舞臺的光,主要用于輔助柱光,增強立體感,也用于其他光位不便投射的方位,也可作為特定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