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面叉車
采用柴油發動機作為動力,承載能力 3.0~6.0噸。在不轉彎的情況下,具有直接從側面叉取貨物的能力,因此主要用來叉取長條型的貨物,如木條、鋼筋等。
電動
以電動機為動力,蓄電池為能源。承載能力 1.0~8.0噸,作業通道寬度一般為3.5~5.0米。由于沒有污染、噪音小,因此廣泛應用于室內操作和其它對環境要求較高的工況,如醫藥、食品等行業。隨著人們對環境保護的重視,電動叉車正在逐步取代內燃叉車。由于每組電池一般在工作約8小時后需要充電,因此對于多班制的工況需要配備備用電池。
一般采用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氣或天然氣發動機作為動力,載荷能力 1.2~8.0噸,作業通道寬度一般為3.5~5.0米,考慮到尾氣排放和噪音問題,通常用在室外、車間或其他對尾氣排放和噪音沒有特殊要求的場所。由于燃料補充方便,因此可實現長時間的連續作業,而且能勝任在惡劣的環境下(如雨天)工作。
1. 額定起重量:指貨叉上的貨物重心位于規定的載荷中心距上時,叉車應能舉升的重量。(單位kg)
2. 載荷中心距:指貨物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規定距離。
國家規定:Q(代表載重量)< 1t時為400mm;1 ≤ Q < 5時為500mm;
5 ≤ Q ≤ 10時為600mm;12 ≤ Q ≤18時為900mm;20 ≤ Q ≤42時為1250mm。
3. 起升高度:指叉車位于水平堅實地面,門架垂直放置且承受有額定起重量貨物時,貨叉所能起升的高度---貨叉上平面至地面的垂直距離。
1、額定起重量:叉車的額定起重量是指貨物重心至貨叉前壁的距離不大于載荷中心距時,允許起升的貨物的重量,以 T(噸)表示。當貨叉上的貨物重心超出了規定的載荷中心距時,由于叉車縱向穩定性的限制,起重量應相應減小。
2、載荷中心距:載荷中心距是指在貨叉上放置標準的貨物時,其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離T,以mm(毫米)表示。對于1T到4T叉車規定載荷中心距為500mm。
3、起升高度: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叉車滿載,貨物升至位置時,貨叉水平段的上表面離叉車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離。
4、門架傾角:門架傾角是指無載的叉車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門架相對其垂直位置向前或向后的傾角。前傾角的作用是為了便于叉取和卸放貨物;后傾角的作用是當叉車帶貨運行時,預防貨物從貨叉上滑落。一般叉車前傾角為3°~6°,后傾角為10°~12°。
5、起升速度:叉車起升速度通常是指叉車滿載時,貨物起升的速度,以m/min(米/分)表示。提高起升速度,可以提高作業效率,但起升速度過快,容易發生貨損和機損事故。國內叉車的起升速度已提高到20m/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