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具有空天報國情懷、扎實數理基礎、科學創新能力、全球視野格局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安排強基計劃相關專業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類
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優異,專業基礎扎實,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突出的考生。
第二類
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等獎的考生。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獎學生以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公示網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單為準。
以上兩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招生,總計劃150人。招生專業為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符合、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填報的招生專業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為準。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理科生源報考,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選考物理,其余2門選考科目不限。
對于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理科一門限選物理且等級不低于A,另一門限選化學或者生物且等級不低于B。
報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規定要求。色弱、色盲及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任一單種顏色的考生不能報考化學專業。如教育部有規定按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0年5月10日至30日前考生可登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強基計劃1個專業志愿。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類考生
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入圍資格)并公示入圍標準。考生高考成績須同時滿足報名條件規定的高考成績要求。
第二類考生
達到學校以下條件(詳見下表)和報名條件規定的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學校考核辦法
學校考核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同時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審。考生須按要求參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全部考核測試環節,學校考核成績方為有效。
1.筆試和面試方案
筆試:重點考察學生的專業知識,邏輯思考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思維。
面試: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組織專家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專業興趣、學習能力、綜合素質等多方面內容。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審,評審結果作為面試環節的重要參考和錄取環節的重要依據。
3. 體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須參加體質測試,體質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環節的重要參考,無故不參加者視為放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強基計劃資格。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者須提交相關證明,經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審核同意后可不參加體質測試,成績計為60分。具體內容詳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體質測試方案》(可在北航招生網查看)。
(五)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750)×15%
其中,學校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備注:參與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確定錄取名單
類考生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綜合素質檔案評審成績、體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
第二類考生
綜合成績達到其生源地報考類考生預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預錄取。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布錄取結果,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