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工業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設計、施工、監理、安裝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國家、省(部)級科技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過省(部)級科研課題兩項,或省(部)級科研課題一項及市(廳)級科研項目兩項以上; 2、作為技術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擔任過相當一、二級工程兩項以上的工程項目,并參加過與本專業分支有關的項目建設的全過程; 3、主持完成過兩項一級建筑工程或兩項復雜結構工程的科研、設計、施工、監理、安裝等工作。
從事巖土工程測試、勘察、設計、施工、咨詢、監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國家、省(部)級科技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過省(部)級科研課題兩項,或省(部)級科研課題一項及市(廳)級科研項目兩項以上; 2、作為工程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兩項一級或四項二級巖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項目; 3、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擔任過推廣應用較高水平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三項以上。
申報條件 ⒈助理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中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