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注: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準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股東是公司的主人,由股東組成的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出資金額,即股東在工商注冊登記時股東要認繳的資金。通常我們會把一個股東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比例,當成這個股東所占的股權比例。
一般在創業初期,建議股東的人數不要太多,避免因股東過多而導致權力分散。對于“早期核心員工”和“小股東”,建議使用“股權代持協議”進行代持,不進入工商局公示的股東名單中,這樣操作可以在保障權益的同時簡化股權架構。一個簡單、健康的股權結構有利于公司順利融資,以及快速完成工商登記和變更等事項。
股東的出資金額涉及公司的股權結構,是在準備公司注冊階段需要認真思考決定的事項。
公司名稱是公司的稱呼。作為獨立法人的.公司,必須要有自己的名稱。必須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記載,是公司登記的必要事項。必須用文字表示,以便人們稱呼。一般應包括:
(1)公司種類。應標明屬何種公司,例如無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標明公司。
(2)具體名稱。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當事人自由選定。
(3)營業部類。法律不作硬性規定,可有可無。
(4)公司所在地名稱。公司名稱代表公司的商業信譽和技術水平,一經核準登記,公司即取得對該名稱的專有使用權。公司名稱可以轉讓。
很多創業者在初期注冊公司時可能會遇到公司名稱重復被駁回,營業執照沒有及時辦理下來,公司注冊后的事項也不了解。如果委托代理公司的話,這些問題都可以解決。而且在公司注冊成功后,可以為企業繼續提供服務。公司注冊并不簡單,需要跑多個部門,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不一定能夠辦理的好,所以需求專業的代理公司幫忙也是一個很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