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確定初級、中級和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合格標準。
根據國家戰略需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可以單獨劃定相關地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高級/副高級經濟師:采取考評結合的形式進行,考生需要通過考試和評審才能獲得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考試是全國統一組織進行的,而評審是由各地自行組織,每個地區評審政策不同。
高級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采用的是“考評結合”的形式進行,考生必須通過考試和評審之后才能獲得高級經濟師資格。高級經濟師的考試是由全國統一組織,每年度舉行一次;而高級經濟師評審是由各地自行組織,也是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