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承兌信息: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電子商業匯票交付收款人前,應由付款人承兌。故企業在收票時,一定仔細查看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票面記載的承兌人信息及承兌信息,若無記載,應果斷拒簽。
查看票據到期日:若已臨近票據到期日,或是處于已過到期日未滿提示付款期限的狀態,企業簽收后將面臨難以再次發起背書的風險,且需注意及時提示付款,避免票據權利受損;若已超過提示付款期,將不得進行背書轉讓。
制單員點擊商業匯票—〉提示付款,選擇銀行承兌匯票,在系統返回的持有票據信息列表中選擇要提示付款票據(可按匯票號碼、承兌行、匯票到期日條件組合搜索票據);如果輸入晚于當天的提示付款日期,則視同預約提示付款,銀行將在提示付款日期處理;如果提交銀行日期超過匯票到期日+10天,須輸入逾期理由(字數內容不限);不輸提示付款日期的,系統默認后一級復核員提交銀行日期,點擊下一步。
一般請款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到期后10天內提示付款。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期是票據到期日起十天內可以發起,如果第十天是休息日,那么再順延至下一工作日。就是到期后的十天內必須發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