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票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的計息規則
貼現和轉貼現利率、期限等由貼出人與貼入人協商確定。再貼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的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次日至匯票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利息計算,按日計算。
貼現利息=匯票金額x貼現天數x(貼現年利率÷360天)
實付貼現金額=匯票金額一貼現利息。
利息計算到小數點后四位(如00001%),利息和實付金額應采取先單筆計算再加總計算的規則。
銀行承兌匯貼現息的計算公式是:金額×(到期天數/360)×利率=貼現息。
假設某匯票金額為10000元,到期前持票人向銀行申請貼現,該銀行年貼現率為3.6%,那么貼現利息=10000×90×3.6%/360=90元,持票人能拿到的終金額為9910元。
查看能否轉讓: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票面標明“不可轉讓”,可拒簽或要求對方背書人發起正確背書后簽收。否則,企業簽收的不可轉讓票據將鎖死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只能等到到期日提示承兌人付款,不能再次發起背書,也就失去了支付工具的價值,且易引發無法承兌的風險。
復核員點擊商業匯票—〉提示付款,選擇銀行承兌匯票,點擊提示付款申請復核,在系統返回的待復核單據列表中選定單據進行復核,選擇復核通過的,后一級復核員進行數字證書認證后提交銀行;選擇復核不通過的,單據自動刪除。
注意:如果你不小心逾期了,需要填寫逾期原因說明,票據到期日加10天后,才需要填寫逾期原因說明(到期日加10天之內,不需要填寫該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