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的種類
(一)按資產評估工作的內容分為評估,評估復核和評估咨詢。
(二)按資產評估與評估準則的關系分為完全評估和限制評估。
(三)按資產評估對象及適用原則分為單項資產評估和整體資產評估。
預測性:預測性是指用資產的未來時空的潛能說明現實。資產評估是在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以后才出現的。是指專門的機構或專門評估人員,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標準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以貨幣作為計算權益的統一尺度,對在一定時點上的資產進行評定估算的行為。
咨詢性:咨詢性是指資產評估結論是為資產業務提供專業化估價意見,這個意見本身并無強制執行的效力,評估者只對結論本身合乎職業規范要求負責,而不對資產業務定價決策負責。在資產評估行業十四五規劃中,擴大咨詢在資產評估業務收入中的比例已成了一個重要的命題。
清算價格是指企業無形資產評估停止經營或破產后.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以變現的方式處理其資產,以清償債務和分配剩余權益條件下所采用的資產價值,也就是在非正常市場條件下資產拍賣的價格。企業停業的原因多種多樣,可能是破產或是歇業,也可能是合作期滿。但無論是什么原因停業,其核心問題都是清償債務,而且通常情況下要以現金形式償還。這就決定了清算價格的基本特點是快速變現。由于受到期限限制和買主限制,其價格一般大大低于現行市價。清算價格有強制清算價格,有序清算價格和續用清算價格。以清算價格作為資產的計價標準,稱為清算價格標準。
資產評估業務的價格標準應根據資產業務的性質、評估目的和前提條件加以選樣。從原則上說,資產評估業務和價格類型應該是嚴格匹配的,不存在資產評估準則的相互替代問題。但在實踐中出于種種原因和評估條件的需要,具體操作時可能產生價格類型替代的必要性。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替代還可能提高評估質量和資產業務質量,也便于實際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