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歷主要由以下內容構成:體溫單、醫囑單、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后訪視記錄、術后病程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輸血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同意書、會診記錄、病危(重)通知書、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
學生由于病傷了,不可拒絕的原因,長時間醫治耽誤課程,可以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的休學申請,并提交相關說明材料,能夠到醫院門診拿相關的病歷復印件,以及醫生開具的病歷,診療說明。學校審核后報培養主管部分審批。并蓋上醫院門診公章。學生休學時期保留學籍,休學期限通常為一年,畢業年級的學生通常不予休學。
醫生想開多久假條都可以嗎?
答:門急診病假證明:急診病人不超過3天;日間門診病人不超過7天;門診特殊病人(如慢病、骨折等)可酌情延長,但一次不超過15天,且須雙醫師簽名。病假證明時間必須記錄在門(急)診病歷中。住院病假證明:患者出院時根據病情需要繼續病休時,根據病情需要,注明“建議”休息,長不超過60天,如患者有延長休息需要,可續開住院病假證明。
如果由于身體原因,無法正常參加體能測試,可以申請辦理緩測或者免測。體能測試的免測證明一定要到當地的三級甲等醫院去出具證明。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在相關的門診進行診斷。診斷之后,確實不能參加體能測試的,檢測人員要填寫《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