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勞動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應當由就診醫院出具正式的診斷證明書或病假證明書,由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師依據勞動者病情酌情確定病假期間。一般而言,病假證明中應當包括就診患者姓名、就診科室、病情診斷和病假天數,且應當由出具病假證明的醫師簽字或簽章并加蓋醫院公章。
病房的患者都經過一段時間住院,出院時會有一個“診斷證明書”,如果需要在家休養一段時間,在處理這一欄中可以要求醫生寫明休息多長時間,辦理好費用后統一在出入院處蓋醫院的醫療專用章。
門急診是比較常見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診或門診掛號,醫生根據病情需要,填寫一張“診斷證明書”,寫好基本信息和診斷后,會給出方案,其中會寫明全休或者半休幾天。
填好文書后到門診專用窗口出示當日看病的病歷后,工作人員在診斷證明書上加蓋醫療專用章,方為合格有效。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0條的規定,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做B超檢查前注意事項:
1.心臟超聲:應休息片刻后脫鞋平臥于檢查床上,解開上衣鈕扣,暴露胸部,讓醫生檢查。
2.消化系超聲:探測易受消化道氣體干擾的深部器官時,需空腹檢查或作嚴格的腸道準備。如腹腔的肝、膽、胰的探測前3日禁食牛奶、豆制品、糖類等易于發酵產氣食物,檢查前1天晚吃清淡飲食,當天需空腹禁食、禁水。病人如同時要作胃腸、膽道X線造影及胃鏡檢查時,超聲波檢查應在X線造影前進行,或在上述造影3天后進行。
3.婦科檢查:如檢查盆腔的子宮及其附件、膀胱、等臟器時,檢查前需保留膀胱尿液,可在檢查前2小時飲開水1000毫升左右,檢查前2~4小時不要小便。
4.孕期檢查:懷孕期間應注意不要濫查B超,可能致胎兒畸形。醫院在收取這些費用后,有責任、有義務告訴孕婦及家人,待產小孩除了衛生部要求必須檢出的畸形之外,到底還存在哪些缺陷。對這些缺陷,若醫院沒有檢查出,或者沒有履行告知義務,醫院就是失職,就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要是在做完B超的前提之下,使孩子出生后醫院才告訴耳朵等部位有缺陷,則對生育者來說是一種極大的傷害。
5.眼:檢查時將被檢眼閉合,非受檢眼平視天花板,下頜微微上翹,使瞳孔位于中心位置。檢查中不要揉眼,以免檢查用的油性液體流入眼內,損傷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