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封存的程序,如果是病人本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醫院的醫政科或病案室直接要求封存病歷。如果是被授權的人,應當持病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并在復印件背后由病人親筆寫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是復印和封存委托人的某某時段在某某醫院的住院病歷。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親屬應持病人的死亡醫學證明和身份證明,但更重要的戶籍證明,證明申請人與病人之間的親屬關系,醫院才會接待。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親屬委托他人復印和封存病歷,除上述證明外,還應當持病人親屬身份證復印件及其授權委托書。
復印的病歷應當編順序頁碼,并由醫院蓋章,重要的病歷內容應由醫院加蓋確認章,其他病歷可以是騎跨章,封存的病歷應當在信封的三條縫都貼上封條,封條選用較薄的紙。然后在封條上簽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內容,頁數。并且將貼有封條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個復印件,由醫院蓋章確認。
如果病歷沒有封存,對病歷的真實性的審查就比較困難了,當然可以申請做墨跡遺留時間的鑒定,另一方面病歷是多相吻合的時間邏輯體系。通常醫生查房時檢查病人的病情變化并書寫病程記錄,然后開醫囑和以及檢查申請單,然后由護士執行醫囑并制作護理記錄,護理記錄上執行醫囑的內容、執行人及執行的時間,并由執行人簽字,檢驗報告回來后要粘貼在病歷中。病人出院時,醫院還要給病人一份住院收費的明細單。所有這些內容組成了一個邏輯體系。如果醫院篡改病歷,很難做圓,有經驗的律師總會找出破綻。
按大類可分為:
1、門(急)診病歷
病歷首頁(手冊封面)
病歷記錄
化驗單(檢驗報告)
醫學影像檢查資料
2、住院病歷
住院病案首頁
入院記錄
病程記錄
知情同意書
醫囑單
護理文書
檢驗報告單
1、學生由于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后,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1.學生本人提交休學申請書(如果是請人辦理需要出示委托書及申請人、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寫明同意意見并簽字(無法郵寄可使用傳真件);
3.如以生病為理由,需要縣級以上指定醫院證明;
4.滿足以上三項,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領取《休學報批表》,辦理報批手續;
5.報批表辦理完成后,將該表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由學籍管理科打印休學證明并發放《休學程序單》;
6.學生攜帶休學證明和《休學程序單》,去各行政部門辦休學手續;
7.學生將辦理完成的《休學程序單》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
8.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審查休學申請書、家長同意書、醫院證明、《休學報批表》和《休學程序單》資料齊全后在青果系統和學信網上做相關異動,并開據休學存根給學生;
9.程序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