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滿足公司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快速變現的需求;相對于銀行承兌匯票,手續方便,可以有效降低手續費支出,融資成本低,有利于企業培植自身良好的商業信用。對銀行來說,相當于作了一筆貸款,且事先扣除了利息;如果匯票有貨物背景,則還有貨物抵押。在銀行資金緊張時,還可再貼現融資。
適用對象
該項業務適用于持未到期商業承兌匯票需現款支付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信譽度較高,現金流較為充足,還款能力較強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或個體工商戶。
主要區別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不同,決定了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信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用。銀行承兌匯票一般由銀行簽發并承兌,而商業承兌匯票可以不通過銀行簽發并背書轉讓,但在信用等級和流通性上低于銀行承兌匯票,在銀行辦理貼現的難度較銀行承兌匯票高。
(1)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承兌或拒絕承兌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定日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具體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3)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