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保險是以運輸途中的貨物作為保險標的,保險人對由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責賠償責任的保險。類型分為:鐵路貨物運輸保險 、水路貨物運輸保險 、航空貨物運輸保險、公路貨物運輸保險。由于投保險別不同,其保險費率各異,賠償的范圍也有區別。所以外貿公司應根據出口商品的性質、不同的運輸工具、路程的遠近、季節性天氣的變化,以及運抵國當時的具體情況等有關因素決定投保哪一種險別較合理。
貨物運輸險(簡稱貨運險)就是針對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種貨物險保障。開辦這種貨運險,是為了使運輸中的貨物在水路、鐵路、公路和聯合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并加強貨物運輸的防損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產和商品的流通。
陸上運輸貨物保險條款(火車、汽車)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且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目的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它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并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需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三)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它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索期賠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后目的地車站全部卸離車輛后計算,多不超過二年。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時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現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拱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熟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