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招投標中,保函作為基礎的業務之一,充當了合同雙方信任媒介。從本質上來說,與信用證類似,保函則是通過引入第三方(一般是銀行),來為建筑招投標合同雙方執行合同的意愿提供增信,從而維系著雙方的合同契約關系。今天只討論預付款保函,在此之前保標招標小編先來捋捋概念:
什么是預付款保函?
預付款保函,是指擔保人(銀行)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通常情況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通常是進口商)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預付款”和“應付款”的區別:
預付款是一項資產,而應付款是一項負債。
預付款(advance payment)是一種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決合同一方周轉資金短缺。
應付款項,指公共組織在經濟活動中應當支付而尚未支付的各種款項。
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預付款一方違約,只須返還所收款項,而無須雙倍返還。
應付款項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因采購商品物資、原材料、接受勞務供應,應付未付供貨單位的款項。
綜上所述,預付款保函的作用是,假如乙方把甲方的預付款挪作他用,不用再合同上或跑路等等情況,甲方直接憑借保函找銀行索賠。